关于周正芳曾召贵曾春房屋继承公示
周正芳、曾召贵、曾春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街派出所教办综合楼西单元3-1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9199号,共有权证号:636号)和宣汉县东乡镇西街派出所教办综合楼东至西7号门市(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954号,共有权证号:635号)。周正芳于2022年5月31日死亡,上述房产周正芳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周正芳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周正芳的父亲周启文(于1983年死亡)、母亲曾书成(于1964年死亡)、配偶曾召贵、儿子曾春共同继承。因周正芳的父母先于周正芳死亡,现曾召贵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曾春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曾召贵、曾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曾春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派出所教办综合楼西单元3-1号、宣汉县东乡镇西街派出所教办综合楼东至西7号门市两套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6月9日 至2022年6月29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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