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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公告

来源:宣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09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广大群众:

根据《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213号)《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财政局关于开发2022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宣人社发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宣汉县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岗位数量

全县2022年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270个,其中:乡镇(街道)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和两项改革后有与原行政村合并的社区)所属乡村公益性岗位1889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岗位307个,乡镇(街道)辖区内景区岗位74个,具体见表。

​用人单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

易地搬迁

景区

用人单位

乡村公益性岗位

易地搬迁

景区

东乡街道

71

2

4

土黄镇

47

13

0

蒲江街道

76

5

4

华景镇

60

25

0

君塘镇

70

4

2

樊哙镇

38

5

4

庙安镇

31

3

2

新华镇

41

2

0

普光镇

123

14

5

毛坝镇

43

8

4

南坝镇

106

29

0

大成镇

63

30

1

胡家镇

48

0

0

下八镇

56

0

2

天生镇

58

6

5

厂溪镇

56

​5

0

漆树土家族乡

36

10

5

茶河镇

53

9

2

上峡镇

48

12

0

塔河镇

38

10

0

马渡关镇

88

16

5

桃花镇

37

6

0

红峰镇

59

0

1

白马镇

26

13

0

南坪镇

48

13

0

老君乡

36

14

0

柏树镇

47

17

4

黄石乡

34

4

0

黄金镇

44

9

0

石铁乡

18

2

0

清溪镇

71

5

0

三墩土家族乡

22

0

7

芭蕉镇

61

9

3

龙泉土家族乡

37

4

6

峰城镇

44

3

0

渡口土家族乡

18

0

8

五宝镇

37

0

0

 

 

 

 

二、工作地点

各乡镇(街道)所属行政村或社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

三、岗位名称及工作内容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体现在公共服务方面,也可以适当设置公共管理岗位。

(一)公共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

(二)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托老托幼、残疾人看护、停车管理、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护渔等。

四、补贴标准

乡村公益性岗位600元/人/月执行,原则上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

五、乡村公益性岗位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原则安置使用16周岁以上,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服从管理、适应岗位要求的已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同等条件下退捕渔民可优先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聘任合同或协议最长不超过1年,累计不得超过3年。

(二)个人申请:符合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并经与用人单位双方选择后确定招用人员,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安置。

特此公告

 

 

  宣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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