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宗锡、何德润房屋的继承公示
武宗锡、何德润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滨河路植物油厂洲河楼1单元8楼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4第000703号》。武宗锡于2006年12月1日死亡、何德润于1999年12月31日死亡。上述房产武宗锡、何德润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武宗锡、何德润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武宗锡的父亲武顺杰(于1966年死亡)、母亲武刘氏(于1940年死亡)、配偶何德润(于1999年12月31日死亡)、何德润的父亲何小全(于1952年死亡)、母亲冉隆村(于1949年死亡)、长女武德星、二女武琼华、三女武冬梅、次女武舒琴、儿子武刚共同继承。因武宗锡的父亲武顺杰和母亲武刘氏先于武宗锡死亡,配偶何德润的父亲何小全和母亲冉隆村先于何德润死亡。现长女武德星、二女武琼华、三女武冬梅、次女武舒琴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儿子武刚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武德星、武琼华、武冬梅、武舒琴、武刚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武刚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滨河路植物油厂洲河楼1单元8楼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6月2日至 2022年6月2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