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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2-07-11     点击数: 人次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宣汉育才医院因改作其他用途主动申请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宣汉县行政审批局现对宣汉育才医院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

  医疗机构名称:宣汉育才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西街151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10027451172217A1001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陈梅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宣汉县行政审批局反映。以机构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自公告之日起该医疗机构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许可证号)开展诊疗活动。

  公示时间:2022711日至2022715

  异议受理部门:宣汉县行政审批

  异议受理电话:0818-52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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