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仕荣、周正华房屋继承公示
刘仕荣、周正华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街154号教师西楼6楼2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街154号西楼6-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宣权改字第1632号。刘仕荣于2017年8月11日死亡,上述房产刘仕荣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刘仕荣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刘仕荣的父亲刘宗礼(于1958年死亡)、母亲苟庭玉(于1995年死亡)、配偶周正华、长子刘建军、次子刘永忠、女儿刘雪梅共同继承。因刘仕荣的父母均先于刘仕荣死亡,现刘建军、刘永忠、刘雪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周正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周正华、刘建军、刘永忠、刘雪梅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周正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154号教师西楼6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17日 至2022年9月06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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