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承兵、李琼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桂承兵、李琼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巴人馨城A幢)1单元5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9591)。桂承兵于2011年3月23日死亡,上述房产桂承兵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桂承兵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桂承兵的父亲桂贞镛(1970年死亡)、母亲刘明珍(于2008年死亡),配偶李琼、长子桂阳、次子桂月共同继承。因桂承兵父母先于桂承兵死亡。现桂阳、桂月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李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桂阳、桂月、李琼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巴人馨城A幢)1单元5楼1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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