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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朝华、曾祥玉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8-03     点击数: 人次

​  杜朝华曾祥玉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体委集资楼3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11762号》杜朝华于2017年2月4日死亡,上述房产杜朝华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杜朝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杜朝华的父亲杜安清(于1969年10月24日死亡)、母亲马友良(于1984年9月26日死亡)、配偶曾祥玉、长女杜永春、次女赵敏、三女杜婕、儿子杜士共同继承。因杜朝华的父亲杜安清和母亲马友良先于杜朝华死亡,现子女杜永春、赵敏、杜婕、杜士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杜朝华的配偶曾祥玉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曾祥玉、杜永春、赵敏、杜婕、杜士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曾祥玉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体委集资楼3楼1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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