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勇、张兴鹤房屋继承公示
卢勇、张兴鹤原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产权证号3093号。该房于2018年3月29日经四川贤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2号楼1单元5楼8号、国瑞家园2号楼1单元10楼8号。卢勇于1994年8月13日死亡,上述房产卢勇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卢勇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卢勇的父亲卢华志(于1970年死亡)、卢勇的母亲苟在英(2010年死亡)、配偶张兴鹤、儿子张翼、女儿张练共同继承。因卢勇的父亲先于卢勇死亡,卢勇的母亲苟在英在尚未实际取得上述遗产于2010年死亡,苟在英应继承卢勇遗产的份额由苟在英的合法继承人【即苟在英的配偶卢华志(1970年死亡)、苟在英的儿子卢刚、苟在英的次女卢强】转继承。现卢刚、卢强、张练、张翼自愿放弃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2号楼1单元5楼8号房产的继承权,由张兴鹤一人继承;张兴鹤、张练、卢刚、卢强自愿放弃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2号楼1单元10楼8号房产的继承权,由张翼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卢刚、卢强、张兴鹤、张练、张翼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兴鹤、张翼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2号楼1单元5楼8号、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2号楼1单元10楼8号共2套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9月9日 至2022年9月30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