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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廖白强、丁长玉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9-13     点击数: 人次

​  廖白强(曾用名廖伯强)、丁长玉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食品综合楼南楼2单元12楼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67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07)第01640号。廖白强于2022年7月20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属廖白强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廖白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廖白强父亲廖木训(于1998年1月25日死亡)、母亲张治秀、廖白强的配偶丁长玉、独生子廖鹏共同继承。现张治秀、廖鹏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丁长玉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张治秀、丁长玉、廖鹏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丁长玉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街食品综合楼南楼2单元12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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