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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锡文、侯克清房屋的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8-26     点击数: 人次

​  邓锡文、侯克清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乡镇企业总公司3单元2楼1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2楼1号),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8729号。邓锡文于2011年12月24日死亡,上述房产邓锡文享有的产权份额系邓锡文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邓锡文的父亲邓海洲、母亲李素清、配偶侯克清、长子邓少林、次子邓亚壕共同继承。因邓锡文的父母均先于邓锡文死亡,现邓少林、邓亚壕均已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侯克清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侯克清、邓少林、邓亚壕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侯克清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乡镇企业总公司3单元2楼1号(原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街2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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