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天肃、康卫道房屋继承公示
汪天肃(曾用名汪天旭)、康卫道原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塔坨村一组(产权证号:宣房权字第1699号),该房于2011年3月6日经四川省国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于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洲河欣城1号楼2单元16楼4号。汪天肃于2000年12月29死亡,康卫道于1990年5月13日死亡。上述房产属汪天肃、康卫道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汪天肃的父亲汪宾贤(于解放前死亡)母亲蒲兴秀(于1950年死亡);康卫道的父亲康爵林(于解放前死亡)、母亲苏连珍(于1978年死亡);康卫道与冉隆玉的长女康凤兰、次女康封容;康卫道与汪天肃的女儿康琼、儿子康封全共同继承。因汪天肃、康卫道的父母均先于汪天肃、康卫道死亡;现康凤兰、康封容、康琼均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继承权,由康封全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康凤兰、康封容、康琼、康封全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康封全申请办理宣汉县东乡镇新太路洲河欣城1号楼2单元16楼4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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