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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彭祥超、唐俊红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8-22     点击数: 人次

​  彭祥超、唐俊红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2号楼10楼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2015012900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16)第00633号。唐俊红于2017年5月26日死亡,上述房产中唐俊红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唐俊红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唐俊红父亲唐正轩、母亲向道英、唐俊红的配偶彭祥超,女儿彭月媚共同继承。现唐正轩、向道英、彭月媚均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彭祥超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彭祥超、唐正轩、向道英、彭月媚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彭祥超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区景观大道聚城峰华南区2号楼10楼6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20日 至2022年9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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