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杰、张俊华房屋的继承公示
桂杰、张俊华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神庙街土产公司旧综合楼1幢5楼3号【(共有份额为35.95%),(产权证号:宣权改字第0889号,共有权证字第0889号)】。桂杰于农历2014年10月11日死亡,上述房产桂杰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桂杰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桂杰的父亲桂会涛(1976年死亡)、母亲胡光贤(1973年死亡)、配偶张俊华、女儿桂迎佳共同继承。因桂杰的父母均先于桂杰死亡,现桂迎佳已自愿放弃该房应有的继承权,由张俊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桂迎佳、张俊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德菊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神庙街土产公司旧综合楼1幢5楼3号(共有份额为35.95%)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1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