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崇道、梁仕全房屋的继承公示
张崇道、梁仕全现有房产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南侧农业发展银行办公楼第1层东至西1、2号(原宣汉县东乡镇后街南侧农发行办公楼第1层东至西1、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宣房权字第1258号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2012)第00465号》。张崇道于2013年12月3日死亡,上述房产张崇道、梁仕全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张崇道、梁仕全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张崇道的父亲张春成(于1961年死亡)、母亲万文清(于1992年死亡)、配偶梁仕全的父亲梁中明(于1959年死亡)、母亲郎宗秀(于1971年死亡)、儿子张明共同继承。因张崇道的父亲张春成和母亲万文清先于张崇道死亡,梁仕全的父亲梁中明和母亲郎宗秀先于梁仕全死亡。现由儿子张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张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张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后街南侧农业发展银行办公楼第1层东至西1、2号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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