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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吉忠、冉隆碧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9-27     点击数: 人次

​  杜吉忠、冉隆碧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交通局院内集资楼1单元5楼1号(原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1单元5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61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宣国用(2007)第01622号。杜吉忠于2015年12月16日死亡,上述房产杜吉忠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杜吉忠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杜吉忠的父亲杜朝云(于1978年死亡)、母亲康良菊(于1986年死亡)、配偶冉隆碧、长女杜庆芳、次女杜庆惠、儿子杜庆春共同继承。因杜吉忠的父母均先于杜吉忠死亡,现杜庆芳、杜庆惠、杜庆春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冉隆碧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冉隆碧、杜庆芳、杜庆惠、杜庆春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冉隆碧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交通局院内集资楼1单元5楼1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9月27日 至2022年10月20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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