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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平玉、郭显祝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1-10     点击数: 人次

胡平玉、郭显祝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石湾花园小区11幢第一层西至东4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宣房权字第37568号。胡平玉于2021年5月4日死亡。上述房产属胡平玉的产权份额系胡平玉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胡平玉的父亲胡朝富(于1971年死亡)、母亲李天秀(于1973年死亡)、配偶郭显祝、儿子郭明、郭晓兵、郭晓军和女儿郭小梅共同继承。因胡平玉的父母均先于胡平玉死亡,现郭显祝、郭晓兵、郭晓军、郭小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继承权,由郭明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郭显祝、郭晓兵、郭晓军、郭小梅、郭明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郭明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石湾花园小区11幢第一层西至东4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11月10日 至2022年11月30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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