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贾家哲、周伏玲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1-07     点击数: 人次

贾家哲、周伏玲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亿金融城2号楼9楼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18040700007企业合同号:0238号。周伏玲于2020年4月11日死亡,上述房产周伏玲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周伏玲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周伏玲的父亲周祥书(于2000年死亡)、母亲蒋茂清(2005年死亡)、配偶贾家哲、儿子贾渝共同继承。因周伏玲的父亲周祥书、母亲蒋茂清先于周伏玲死亡,现贾家哲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产权享有份额的继承权,由贾渝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贾家哲、贾渝所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贾渝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聚亿金融城2号楼9楼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11月4日 至2022年11月2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