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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守财、李明菊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1-02     点击数: 人次

​  向守财、李明菊现有房屋坐落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175号-2号(原坐落: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197号-1号),产权证号:1025号。向守财于2011年8月21日死亡,上述房产向守财享有的产权份额系向守财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向守财的父亲向以富(于1959年死亡)、母亲唐润梓(1959年死亡)、配偶李明菊及儿子向世强、女儿向仕芬共同继承。因向守财的父亲、母亲先于向守财死亡现向仕芬、向世强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的继承权,由李明菊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李明菊、向仕芬、向世强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李明菊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南坝镇来龙街175号-2号房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11月2日 至2022年11月22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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