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詹庆太、王世琼房屋继承公示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0-31     点击数: 人次

​  詹庆太、王世琼原有位于宣汉县东乡镇石岭路住房一幢(产权证号:权字第2896号),该房于2006年7月18日经四川省盛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迁并偿还坐落于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5号楼1楼12、13、14号三套商业。王世琼于2015年4月15死亡,上述房产中王世琼享有的产权份额系王世琼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遗产由王世琼的父亲王先弟(于1985年死亡)、母亲蒲代美(于1974年死亡)、配偶詹庆太、长女詹盈盈、次女詹淮淞、儿子詹童荣共同继承。因王世琼的父母先于王世琼死亡,现詹盈盈、詹淮淞、詹童荣均自愿放弃上述房产继承权,由詹庆太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詹庆太、詹盈盈、詹淮淞、詹童荣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詹庆太申请办理宣汉县东乡镇石湾路(气象局西北侧)国瑞家园5号楼1楼12、13、14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6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上述房产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