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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武俊洪、龙德贵)

来源: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0-31     点击数: 人次

  武俊洪、龙德贵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宣汉县东乡镇解放街综合楼西单元6楼1号宣权改字第1520号房屋占有比例46.45%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俊洪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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