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正希 李达英不动产的继承公示
曹正希、李达英现有房屋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3号2幢(原纸厂)房改房1单元6楼2号,产权证号:东乡字第1386号。李达英于2017年2月1日死亡,上述房产李达英享有的产权份额系李达英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由李达英的父亲李正春(1998年死亡)、母亲任登秀(于1991年死亡)配偶曹正希、长子曹宜、次子曹仕霖共同继承。因李达英的父母先于李达英死亡。现曹仕霖、曹宜自愿放弃上述遗产应有的继承权,由曹正希一人继承。
根据申请人曹正希、曹宜、曹仕霖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曹正希申请办理位于宣汉县东乡镇解放北路13号2幢(原纸厂)房改房1单元6楼2号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022年10月24日至 2022年11月11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向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宣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