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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三措施”开展春季禁渔活动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4-08     点击数: 人次

为切实保护境内前、中、后等4条河流及31条支流以及江口湖、罗江口库区近4万亩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宣汉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及省、市2019年春季禁渔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了“2019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禁渔通告,在重点码头、场镇和重要水域悬挂禁渔宣传标语30幅、张贴禁渔通告50份,出动执法宣传车船41辆(艘)次,深入渔区召开渔民座谈会18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广泛宣传禁渔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监督禁渔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严厉打击违法禁渔规定的各类行为的高压态势,宣汉渔政与县公安、海事、广电、相关乡镇派出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打好组合拳,对各类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三是严厉打击、产生威慑。组织渔政执法队伍,强化禁渔执法检查,坚持天然水域与市场相结合、码头与餐馆相结合、白天与夜晚相结合,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重点水域、关键场所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禁渔一个月以来,全县禁渔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查处非法捕捞行为17起,没收渔获物112公斤、网具52张、电鱼工具1套。切实保护了全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有力推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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