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樊哙镇某学校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被处罚
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樊哙所在“2019年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中”,查处一起使用过期大米的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食品行业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展开“地毯式”排查整治。近期,执法人员在樊哙镇某一私立学校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校储藏室内存放的标识为“宣汉桃花米”,生产厂家为达州市桃花米业有限公司,规格为23Kg/袋,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保质期为3个月的4袋大米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调查表明,当事人经营过期大米的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并没收涉案食品。
目前,当事人已全部缴纳罚款,此案件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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