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全县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县级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8日举行。根据《宣汉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县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宣招委〔2019〕6号)、《宣汉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抓好我县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保考工作的意见》(宣招委〔2019〕7号)、《宣汉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宣汉县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应急预案的通知》(宣招委〔2019〕8号)和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领导
县卫健局成立由夏俊杰同志任组长,杨代胜为副组长,侯永武、冉启军、冉启奎、桂逢文、郎毅、杨辉为成员的高考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查。
二、明确责任
宣汉县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设宣汉中学、县职业中专学校、宣二中城关学校3个考点,金城酒店等17个考生食宿点(详见附件)。县医院负责宣汉中学考点的医疗救护工作、县中医院负责宣汉职业中专学校考点的医疗救护工作、县三医院负责县第二中学城关学校考点的医疗救护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考生食宿地、考点周围的卫生防控,做好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负责对考生住宿地卫生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考试期间,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在考点设置临时救护站,配备临床医师、护士各1名,急救车1辆,以及必备的急救药品和设施。急救车辆按要求停靠在指定位置,医护人员着装整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随时做好救治和转运准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关心体贴患病考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二) 6月1日,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志对考生住宿地公共场所卫生、食宿地和考点环境卫生消杀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高考期间医疗安全保障和卫生防控工作若因责任单位和个人工作不负责任,监督不到位,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