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乡风文明地方标准获得省市专家首肯
宣汉县为提升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水平,推进乡风文明标准化建设,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起草的《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规范》《美丽乡村移风易俗行动规范》《美丽乡村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规范》《美丽乡村社会治安治理规范》《美丽乡村巴人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指南》《美丽乡村乡风文明建设评价规范》等6项标准,于6月11日至12日在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大窝村进行了评审。
评审会由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来自西华大学、市级宣传、文化和市管部门专门从事乡风文明研究与宣教及标准化管理的相关教授、作家、标准化工程师参加了标准评审;达州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全程观摩和旁听了评审会。
评审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小组对标准编制要求、适用范围及编制背景的介绍,了解了标准制定的基本框架、内容及表现形式,并现场共同逐字逐句审阅了每一项标准文本。对标准内容及形式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讨论。专家们结合宣汉县乡风文明建设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专家组一致通过表决,将前述6项标准确立为达州市地方标准。
专家们认为,通过标准方式管理、规范、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是德教工作的创新,把乡风文明建设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精准把握了乡村振兴工作的技术要求。乡风文明地方标准的确立与实施标志着宣汉在全省又抢先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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