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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大来我局督查《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6-14     点击数: 人次

6月12日,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鲜菊带领县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到县司法局督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伟,县法院副院长冯超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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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按照去年4月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专题审议要求,罗局长就如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落实情况作了专题汇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着力优化务实高效的调解理念。二是强化基层建设,着力提升人民调解业务衔接力度。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水平。四是强化协调配合,着力提升人民调解联动调解机制。五是强化经费保障,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干事创业活力。

在听取了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后,牟鲜菊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认为,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将人民调解纳入首位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平稳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牟鲜菊指出,县司法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人民调解员责任感、荣誉感。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营造人人懂法、事事依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动群众提高参与度,呈现群众相信、政府依靠、纠纷需要的良好格局。要综合协调,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夯实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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