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四个措施”做好汛期防范工作
为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汛期防范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县局汛期期间做好治安、维稳工作的要求,我局特巡警大队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完善抢险救援装备。加强执勤战备车辆,尤其是抢险、救援车辆的排查,重点完善相关装备器材,保证雨靴、雨披、救生衣、救生圈、救援绳等设施好使好用,确保执勤车辆正常;二是强化值班备勤。大队采取24小时值班备勤,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并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配合,保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做好应急防汛准备。三是强化巡逻防控工作。启动一级巡防模式,在城区开展不间断巡逻,收集信息情报,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社会动态,随时接受群众求助,对重点路段进行排查,及时疏导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四是强化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力度。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在防汛抢险过程中盗窃、哄抢公私财物等侵害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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