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创新“四制”工作法,全力整治饮水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考核内容,是宣汉县脱贫攻坚“整县摘帽”十五大冲刺行动之一,是“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的重要整治内容。为全面完成投资1亿元、新(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73处的工程建设任务,宣汉县水务局坚持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四制”工作法,全力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一)项目挂包制。把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1+N”(1名人员N个项目)的方式进行捆绑挂包,即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处数平均分配给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片区水利站、直属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挂包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接村社、宣传政策、协调前期、监督质量、服务管理等具体工作,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
(二)暗访通报制。局党组5名班子成员按照每人一周依次轮流的方式,对各乡镇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挂包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并建立暗访督导台账,坚持每周系统通报一次。同时,在暗访督导中深入挖掘亮点,积极示范推广,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带动效果。
(三)片区验收制。对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验项目收业务培训,全部参与项目验收,减轻业务股室验收工作压力。工程竣工后,由四名分管领导带队,分别深入所分管联系的片区水利站,负责辖区所有饮水安全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工程验收、资金拨付达到规定要求。
(四)集中督导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全程参与督导制度,分片分区深入各乡镇,对饮水工程的取水水源、水质处理、工程质量、管网建设、解决人口、建后管护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集中督导,助推全县饮水安全工程加快建设,坚决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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