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水务局: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工作
宣汉位于四川东北边缘大巴山南麓,地处渠江流域州河上游。县境内水文网系密集,主要有前、中、后、州河4条主要干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27条、100平方公里以上的8条。为加快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重目标,宣汉县水务局坚持从工程建设、秩序规范、制度落实三个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河道管理工作。
(一)从工程建设着手,着力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屏障。自“十二五”以来,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历史机遇,在项目储备、资金争取、政策倾斜等方面重点发力,先后投入资金2.8亿元,在东乡、土黄、南坝、黄金等10个乡镇实施标准化堤防建设55.66公里。其中:已建成城镇重点堤防6.53公里,实施中小河流治理49.13公里;正在实施的新华镇、普光镇、七里镇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将综合治理河道14.4公里。这些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但有力提高了河道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效保护了城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为保护河道岸线、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从秩序规范着手,精心打造河道畅通的水事环境。一是河道砂石全面禁采。自2015年10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河道砂石实行全面禁采以来,通过“日常巡查+夜间蹲守+群众举报+专项打击”的方式,不断巩固全县河道砂石禁采成果,有效保护河道原貌生态、河床稳定、水事安全。至去年年底,共回购砂石开采权21个标段,拆除砂石场27家;共立案查处非法偷采砂石案件16件,扣押非法开采机具14台,共处罚金22.8万元。二是严格审批涉河建设。在涉河建设的审批上,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并组织专家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审批,源头杜绝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建设。2018年以来,已审批涉河建设项目14件。
(三)从制度落实着手,精心打造生态宜居的自然环境。自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坚持点、线、面综合治理保护,以建立河库长机构、完善巡河联动机制、强化日常巡逻检查、加强入河排污源控制等为重要抓手,共清理河道垃圾200余吨,完成固体废物整治4处,投资900余万元完成水系绿化面积34.82公顷,投资3650余万元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149家、整治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476家。一是建立了河库长制机构。全县设立三级河长制,分别为县级河长制、乡级河长制、村级河长制,共设河长1115人(其中县级河长25人、乡级河长299人、村级河长791人)。全县共设置的34条河流和中型水库归县级河长管理,591条河段和小(1)型水库、小(2)型水库归县乡级河长管理,178处山坪塘及渠道归村级河长管理。二是完善巡河联动机制。按照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在县级、乡级、村级河长常态巡河,确保河道安全、行洪畅通、水事安全的基础上,与巴中市、平昌县等毗邻的市、县建立跨区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三是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按照“清河、护岸、保水、净水”“四项行动”的要求,县级河长巡河403次,交办问题199件;乡级河长巡河7268次,交办问题3567件。四是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源。完成规模以上9个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监测、8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全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标识标牌的安装及部分排污口水槽建设工作,并已对县城及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保护区内无排污口。五是全面整治河道水生态。将包括忠心水库送客洞和李家坝电站在内的15座自然泄流的小型水电站全部纳入河道生态整治范围,对其下泄生态流量严密监测和调控,并严格按照15座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整改落实全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