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枝衔泥,人民调解在路上
7月3日,宣汉县东林乡牛背村村委会为贯彻落实全县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部署,在本村十组小地名曹家扁曹福生房前平坦公路上设点检查和消毒。当天12时40分许,桂某驾驶川SDM268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母亲袁某从庙安方向往东林方向行驶,行驶到检查点时,因桂某没有注意到检查点所设警示标志以及现场工作人员拦截手势,所以并未及时采取减速等避让措施,结果导致摩托车与绳子相撞,巨大的冲击力使桂某和袁某纷纷从摩托车摔落至地上并受伤。事发后,在场人员立即拨打120组织施救,然而由于伤情过重,桂某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后无效死亡,袁某被送宣汉县人民医院救治。死者近亲属要求牛背村村委会赔偿各种费用近120万元,经村委会几天内多次协调无果,死者近亲属扬言上诉。
2019年7月8号上午,宣汉县司法局接到东林乡人民政府的求助,请求县调委会派人协助处理。局长罗伟高度重视,庚即安排调解员袁朝轩、王德伟二同志前往东林乡协助调处。宣汉县东林乡人民政府联合县调委会组织死者近亲属以及牛背村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在东林乡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王德伟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阐明本次事故的法律关系,并提出调解方案:一、桂某驾驶川SDM268二轮摩托车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被牛背村村委会设立的非洲猪瘟疫病检查消毒点拦截绳绊倒,造成车毁人亡,属意外伤亡事故。本次事故应当由牛背村村委会承担全部责任,建议参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来处理。二、鉴于死者父母即将达到法定供养年龄,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建议牛背村村委会给予死者家庭适当困难补助金。
双方当事人代表对调解员王德伟提出的意见表示接受。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计算后,牛背村村委会同意向桂某亲属赔(补)偿共计90万元,并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至此,一场意外伤亡赔偿纠纷在宣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合法、合理、合情的高效调解下,仅用六小时就得到圆满的解决,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为东林乡人民政府及时分担了忧愁。这次调解,进一步凸显了司法行政干警的专业高效,进一步彰显了法律法规的准则力量,进一步明显了人民调解的首防作用。叼枝衔泥,燕子筑巢,人民调解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