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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司法局峰城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宪法教育活动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12-19     点击数: 人次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融入社会能力,宣汉县司法局峰城司法所在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峰城片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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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共分为二步。第一步,峰城司法所负责人庞春风从“什么是宪法”、“宪法的意义”、“宪法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等几个方面向矫正对象讲解宪法,重点阐述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通过几个真实生动的案例,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随后,对社区矫正对象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我们所有公民包括社区矫正对象都要遵守宪法;二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三要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认真改造,争取重新做人,做一个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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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宪法宣传活动中来,在峰城镇社区宣传栏、场镇中心广场等醒目位置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发放宪法宣传资料、讲解宪法精神,为广大群众普及了宪法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中,共发放宪法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

通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既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又加强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了宪法精神、普及了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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