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开出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农业农村部张桃林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农产品必须通过检验检测合格,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宣汉县农产品质监站当即将上述要求向各乡镇农技站和全县农产品种植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进行了传达。
2月12日上午,宣汉县花千树种植专业合作社(黄金镇康乐村三组)申报将运送一批蔬菜前往湖南,申请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县农产品质监站立即派员到现场采样、制样、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出具了报告,并指导该专合社开具了宣汉县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据悉,该批蔬菜将于2月13日启程,预计14日抵达湖南长沙,充实当地居民“菜篮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