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四措施”推进农业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宣汉县是农业大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急需复工复产农业行业企业50余家,县农业农村局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县春耕生产和农产品保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组建机构。成立复产保供组,主要加强对全县农业行业企业的管理,协调指导农业生产大型企业加快项目落地投产扩能,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协调保障农业经营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生产要素。
二是出台方案。根据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的相关文件规定,拟订了《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农业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明确了复工复产范围、流程、防疫防控要求等,该方案已得到县应急指挥部批复。
三是督促指导。局实行领导包片,相关股室、站所具体负责,组织技术人员30余人,深入农业园区、产业基地、养殖场、屠宰场、农业生产资料加工厂等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县防控指挥部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坚持“没有防疫物资不准复工复产、没有防控措施不准复工复产、没有相关审批不准复工复产”的三个不准,确保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且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四是科学有序。坚持分批分次逐步复工的原则,由企业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审核同意后即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要坚持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登记,加强流动人员和进出车辆的管理,储备适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员工用餐实行错时错峰。目前,已有近20家农业行业企业申报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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