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工作动态 >> 正文

清溪镇“四到位”贯彻落实县安委会第二次 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

来源:清溪镇     发布日期:2020-04-26     点击数: 人次

4月17日,宣汉县召开2020年县安委会(县应急委)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后,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汲取“4·16”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认真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细化方案措施,确保县安委会会议精神落实到位。(1)是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到位。镇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全县安委会会议精神,同时召开安办工作会、镇村干部大会和清溪镇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村(社区)组织召开村民会,自上至下深入贯彻学习全县安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入脑入心。(2)是存在问题分析梳理到位。一方面,个别干部安全意识不强,工作重视不够,安排落实有差距,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另一方面,多数村(社区)坡陡路窄,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加之对群众的教育引导、监督监管力度不足,违法载客等现象突出,极大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3)是工作举措落地落实到位。一是联合派出所、镇安办、城管办、村(社区)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统筹指导。目前,悬挂横幅20余条,录制音频2条,张贴整治通告1000余份,设置文明劝导点10余个,通过微信、QQ平台,村村响、流动宣传车等宣传3000余人次。二是突出重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无牌无证无保险、违法载人、超员超速等情况迅速开展大排查,摸清辖区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和驾驶员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严格逗硬执法,对相关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至2000元不等,并处行政拘留15天,邀请摩托车行业代表发出安全驾驶倡议,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已清查车辆和驾驶员147人次,并建立台账。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加大督查力度。镇纪委牵头,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整治小组要切实做到文明执法,督促引导无牌无证无保险驾驶人员及时整改完善。(4)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事故报告等制度,研究制定了《清溪镇关于2020年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3个月整改期限,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激励干部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依,管理有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