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煤安中心积极开展汛期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煤监局关于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实际,积极推进各煤矿企业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
强化法规学习,集中开展政策宣贯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县煤矿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2020年版)》《汛期煤矿安全防范应对基本要求(第二稿)》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组织全县煤矿企业参加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的“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学
落实监管责任,集中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三个清单”管理制度,与产煤乡镇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全覆盖防汛检查,对在产煤矿进行重点督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上报险情灾情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积极推进“河长制”管理,督促煤矿治理到位特别是矸石山防护,防止出现塌陷流失、煤库煤炭入河及污水排放问题,做到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两不误。
加强预警监控,积极推送雨情灾情风险提示。积极主动与县气象、水利等部门取得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预测预报预警情况以及险情、灾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生洪涝及次生灾害事故可能的时间段、范围、程度和影响对象,及时向煤矿企业发出风险提示;督促各煤监站,各驻矿员及时向县煤安中心上报所驻煤矿降雨情况,积水、排水情况,矿区滑坡情况,河域涨水情况,煤矿停产及撤人情况,切实做到“主动上报、提前上报、预防预判”,切实做好“雨季三防”。
开展暗访督查,积极检验汛期安全生产成效。组织开展汛期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排查,全面评估煤矿企业开展“一通三防”、“雨季三防”、“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煤矿企业做到汛期生产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对所有生产、建设矿井和有人入井的矿井开展全覆盖防汛督查,对不放心的煤矿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问题严重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