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煤安中心“三举措”强化汛期安全
近期,全县集中暴雨,煤矿地质、洪暴等灾害高发易发,宣汉县煤安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防范,加强值班值守调度、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处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和防灾措施,确保平安度汛。
(一)落实责任,加强汛情通报。组织煤矿业主、矿长和全系统监管人员召开了防汛工作紧急调度会议,建立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制度,明确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守调度;督促各煤矿企业建立了汛期安全工作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应急资金、物资、装备、队伍等储备,严格雨季“三防”专项检查;及时向各煤矿企业通报传达极端暴雨天气信息和各级监管指令要求,严格执行极端暴雨天气、井下突水征兆、涌水异常等停产撤人制度,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加强重点防范。制定了《2020年度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以监管片区为单位,组成三个检查组逐矿开展了汛期安全大排查。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检查”的原则,重点对煤矿企业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情况;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和矿井现状调查情况;“三专两探一撤”和探放水“两把锁”措施落实情况;防治水专题培训和水害应急演练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查。坚持预防为先,强化对矿井周边、尾矿库、矿井低洼地段、易滑坡地段等进行全覆盖检查。查出安全风险点9处,并督促企业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风险受控。
(三)建立机制,严格“双报告”。在主汛期,建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防汛工作调度。各企业安排专人每日下午5:00前向县煤安中心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各驻矿监管人员每日下午5:00前向县煤安中心监控值班室和片区监管领导报告汛情,有灾情报灾情,无灾情报平安;县煤安中心每日向川东分局、市应急局报告调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