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宣汉土地仲裁在行动
11月24日,县土地仲裁办成功化解了红峰镇红沿社区1组农妇刘泽菊、唐仕玉之间的土地纠纷,在调解协议签字现场,年近五旬的刘泽菊激动地说:“感谢县土地仲裁办声张正义,为我们孤儿寡母作主,要回了自己的承包地,多年的土地诉求终于解决了”。
2004年,宣汉县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刘泽菊全家外出务工,后其夫唐家毅因病死亡,不久,唐家毅的父亲也病亡,刘泽菊全家的承包地被婆家姐姐唐家玉强行承包代耕至今。2017年确权登记时,刘泽菊不在红峰镇居住,唐家玉向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要求村组干部把弟弟唐家毅土地登记到自己名下。2019年刘泽菊务工返乡,两年内五次向红峰镇人民政府、红峰镇红沿社区、红峰镇农技站等部门申诉,要求变更登记并收回家庭承包地。因所涉土地还涉及占地补偿问题,乡、村、组一直未能调解成功,被搁置至今。
11月24日,红峰镇邀请县土地仲裁办指导调解。县土地仲裁办调解员遂组织当事人及镇、社区干部调查情况、查阅相关证据,在充分了解矛盾缘由、争议焦点的情况后,向唐仕玉及在场的社区干部宣传了土地承包政策,耐心疏导唐家玉的极端情绪,唤醒亲情,促使互谅互让,并当场纠正了土地确权错误。本次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了家庭成员间开庭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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