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煤安中心 “四举措”压实煤矿安全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煤矿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县煤安中心“四举措”压实煤矿安全监管。
(一)领会精神,强化会议宣贯。全方位宣贯。组织召开了系统监管人员专题学习会,对2月19日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严卫东在大竹县召开的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县委副书记、县长冯永刚在安委会上讲话要求进行了再学习。各站各监管人员采取召开片区会、企业职工会等多形式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企业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多形式学习。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工作要点及要求,通过微信工作群、QQ群等方式线上线下学习。使会议精神入脑入心,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落实减下来、慢下来、停下来要求。
(二)坚守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压实驻矿联矿责任。按照新修订的《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驻矿员工作清单》,对驻矿员每月严格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对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停薪待岗学习,由机关联矿人员填补驻矿空缺,倒逼联矿、驻矿人员认真履职,落实岗位责任;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片区领导与煤矿属地乡镇(街道)对接,加派一线监管人员敦促落实现场驻守,建立乡(镇)、村(社区)、社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煤矿监管工作不断档、不脱节;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今年,按分类处置监管要求,大多数煤矿将不能复工复产。继续推行“专班”工作,对所有升级改造矿井严格执行“一停四不停”、现场“三把锁”监管要求,联合公安、经信等职能部门,采取封存收缴火工产品、限电断电等强硬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筑牢煤安工作第一道防线,确保继续实现“双零”目标。
(三)把握关键,强化工作重点。力推分类处置。对升级改造煤矿行政审批工作实行动态清单制管理,将工作清单细化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明晰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每周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企业成立专班、落实专人,跟踪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确保升级改造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严格复工复产。严格“企业自查、专家验收、分管县领导把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的复工复产程序、标准及要求,对可复工复产煤矿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疫情防控等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安全;严打非法违法。全年拟开展三年攻坚、一通三防等8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抓细全国两会、县乡换届、建党100周年等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巡查。联合县安办、应急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夜袭暗访,坚决盯死看牢升级改造矿井、二期三期利用封闭井口、风井副平硐,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举措。
(四)统筹兼顾,强化安全保障。抓教育培训。对系统监管人员、企业实际控制人、矿级管理层、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分层级、分对象、分期分批开展“三级”专项培训和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一律不准上岗。重点对矿长实行考核记分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矿长一律不得在县域内任职,有效提升系统从业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抓技术保障。坚持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申请财政资金120万元,聘请资质专家在复工复产验收、专项执法检查等方面指导把关,为煤矿分类处置及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抓信访维稳。联合职能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全面摸排化解煤矿领域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定期接访,加大处置,逐矿逐条化解,主动跟踪回访,切实维护煤矿行业领域和谐稳定大局,为县域煤矿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