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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煤安中心多举措抓实煤矿安全监管

来源:县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1-07-19     点击数: 人次

​(一)安全防线再筑牢。新修订印发了《驻矿安监员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达州市煤矿安全监管十条措施》要求,严格落实煤矿“双驻员”制度,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日常管理、定期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真正发挥一线监管前沿“哨兵”作用。

(二)监管措施再压实。在所有升级改造矿井井口外重新用钢筋水泥砌筑挡墙(挡墙掏槽深度不低于0.5米、高不低于1米、长不低于2米、宽不低于0.8米);联合县公安部门,对各煤矿主要井口、人行平硐、工业广场等重点位置,安装“天网”视频监控系统,接入“110”指挥平台,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值守;再次就煤矿监管规范函告产煤乡镇党委、政府,再压实“监管专班、驻矿人员和属地乡镇”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开展为期3个月的煤矿大检查行动,严格督促煤矿落实监管指令,严防升级改造煤矿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建设。

(三)信访问题再排查。受煤矿分类处置政策等因素影响,全县煤矿领域矛盾纠纷凸显,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中心联合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专人专班精细化全面摸排,逐矿逐条梳理化解,定期定点接访,主动跟踪回访。今年以来,摸排化解煤矿领域矛盾纠纷30余起,受理并办结涉煤信访案件20件,领导交办件8件,书记、县长信箱件5件,切实维护县域煤矿行业和谐稳定。

(四)环保问题再整治。突出对污水处理、固废物处置、噪声污染整治、粉尘治理等关键环节的环保问题开展全域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再验收。共查处各类环保问题30余条,落实整改资金200余万元,充分做好环保专项督查迎检准备。

(五)教育培训再强化。组织系统监管人员及煤矿所有从业人员再次分层级、分对象、分批次开展全覆盖专项培训和全员安全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五长”、专业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坚决轮岗、换岗处理。聘请法律顾问,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责任条款的宣传解读,强化依法办矿意识。

(六)分类处置再提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对达不到机械化、智能化及综采综掘条件的煤矿劝其主动退出;对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煤矿建立专班,落实“一矿一策”,实行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每周一次调度会、每月一次专题会,分析总结煤矿升级改造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千方百计加快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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