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树土家族乡“四步走”盘活乡村公有资产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亮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乡乡村公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确保闲置资产盘活用好,漆树土家族乡通过“四步走”,盘活全乡乡村公有资产。
一、清查闲置资产。按照“摸清家底,分类锁定,应清尽清,按照详实准确”的原则,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建立明细台账,准确掌握资产权属、分布和使用状况,全面摸清资产底数。
二、资产移交管理。明确资产归属,及时办理移交,进行账务处理。
三、分类盘活处置。根据资产清理阶段建立的资产明细台账,结合全乡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分类盘活闲置资产。一是充实办公用房一批。按照充分利用、保障运转的原则,统筹各级各类闲置资产,通过调剂、置换、租用等方式优先保障乡村办公用房、乡乡干部周转房需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二是改作公益用房一批。将部分闲置资产优先调整用于便民服务站点、党群活动阵地、文化活动场所、老年活动中心、农业服务设施等便民利民场所,保障乡村就近就便享受公共服务和实现源头治理;三是支持产业发展一批。与乡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将满足乡村产业发展需求的闲置资产以产权入股的方式,支持乡乡特色产业发展。四是市场化处置变现一批。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的闲置资产,在客观评估资产价值的基础上,依法依规通过集中招租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变现。五是补充国有资本一批。将符合条件的国有资产或乡乡无法盘活处置的闲置国有资产,以资本金注入的方式划转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统一运营管理。
四、村级资产资源盘活利用。村级公有资产盘活利用由各村社区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由乡农业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业务指导。结合各村便民服务体系、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等需要,通过“五个一批”模式分类盘活撤并村活动阵地等闲置资产。一是便民服务提升一批。围绕健全乡村服务惠民体系建设,对“两项改革”后村域面积增大或受河流、山地等地形原因导致群众办事不便的村,采取一个中心阵地 N个便民服务代办站的“1N”模式,适地选点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站。二是公益事业改建一批。围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扶助体系建设,以及充分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要等,对“两项改革”后养老服务、留守儿童代管等需求较大的村,因地制宜选点改建一批留守儿童之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室、卫生室等农村公益项目。三是集体经济使用一批。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可将撤并村活动阵地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公或仓储用房。进一步挖掘公山林(矿山、河道、塘库堰渠)等公有资源资产市场潜力,用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四是市场运营开发一批。结合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景区、工业园区等建设,对交通区位较好、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的村,通过盘活利用闲置的原村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采取出租、入股分红、联合经营等方式,兴办幼儿园、民宿酒店、仓储或管理用房等,增加集体收入。五是产权统一管理一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村级资源或资产,在进行产权界定后,由县国资局或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管理,具体包括财政扶持的集体建设(经营)等项目留用土地、财政对村办企业(专合社)投入的资产资源、财政支持村级自来水、通村公路等公共设施形成的村级公有资产。统一管理的产权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或参与市场运营开发,多渠道盘活涉村的财政资源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