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利用“五有”工作法 全面做好辖区禁毒工作
清溪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清溪”的目标任务,充分利用“五有”工作法全面做好辖区禁毒宣传、犯罪打击、帮扶戒治等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辖区禁毒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来。
(一)党政重视有保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为禁毒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以村(居)委会为抓手,充分发挥治保主任和广大群众在禁毒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共治、群众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
(二)严格排查有机制。对全镇出租房、废弃或闲置厂房(学校)等制毒涉毒高危场所进行排查,保证“不漏村、不漏户、不漏房”,不留死角。充分发动网格员、治保队员等队伍群防群治作用,扎实开展辖区巡查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确保“零种植”、“零产量”。
(三)严厉打击有效果。发挥派出所职能作用、以派出所民警为主力军,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深入地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实效性、准确性,逐步萎缩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截至目前,未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四)帮扶戒治有力度。切实加强对辖区的9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严格按照协议书进行管理。定时通过面访、微信、电访等多种方式定期与涉毒人员交流,关心了解其生活与工作情况,适当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五)禁毒宣传有成效。切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和普法计划,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各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计开展禁毒宣传活动3次,利用院坝会宣传禁毒知识20余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造了打击和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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