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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宣汉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2-07-29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新时期全县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建立和完善老龄工作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精神,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草拟了《宣汉县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已完成县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征求,形成《方案》送审稿

一、起草背景

据《宣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数据显示,全县60岁以上人口为206165人,占21.61%,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169647人,占17.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15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23个百分点。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对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近70%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失能半失能老人5549名,迫切需要推进医养结合快速发展,以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活动”。2020年9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57号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由以下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内容与国家卫健委文件要求基本一致

第二部分:创建时间内容与国家卫健委文件要求一致

1.自评报(2022年11月一2023年2月)。依据创建标准,逐项对照自查,填写申报表,逐级推荐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

2.省级推荐(2023年3月一2023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书面报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

3.评估验收(2023年6月一2023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抽查复核等方式开展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意见。

4.公示命名(2023年10月一2023年12月)。根据评估验收情况,确定第一批侯选示范县(市、区)名单,在国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部分:创建标准内容与国家卫健委文件要求一致

包括党政重视,部门协同;政策支持,推动有力;固本强基,优化提升;注重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支撑,加强保障;群众认可,评价良好6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老龄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涉老组织以及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各地各部门要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

​2.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创建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县老龄委要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县老龄办承担示范创建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示范创建活动宣传动员,强化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发掘和积极培育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示范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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