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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宣汉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5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宣汉实际,我局制定了《宣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编制原由

(一)起草背景。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举一反三,坚决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51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2]41号)等相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参考《四川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达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宣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拟定工作。初稿形成后,县住建局就方案的内容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讨论、反复修改。2022年6月初,邀请有关专家对该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要素进行了分析验证。6月17日经县政府同意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宣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方案关键要点

(一)框架及简要说明。《宣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内容排查整治安排、附件,共章,总体框架与《达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保持一致,基本对应,做到了上下衔接。

(二)方案关键内容。一是明确了排查整治范围,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及其重点区域。二是明确了排查整治内容,确定了关于排查工作、实体安全方面及审批手续方面的具体整治内容及要求。三是明确了排查整治具体措施,将整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分为集中重点排查、全面排查整治、持续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都进行了细化及明确,指导性很强。

三、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分别向县经信局、教科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综合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民宗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均未提出意见建议。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聚力百日攻坚,消除存量风险。坚决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按照轻重缓急逐一抓好房屋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该搬立搬、该停立停、该拆立拆、该加固立加固”,全力确保8月15日前完成集中整治,如期实现“全力攻坚一百天,基本消除风险点”的预期目标。二是强化监督执法,提升管理水平。健全完善“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专业检查、政府督查”常态安全体检制度,严厉打击擅自改建加层、破坏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注重源头治理,促进常态长效。将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和设施安全,作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燃气消防等部门审批行业许可的条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带图报建、依规审批、按图施工、照图验收”要求,切实加强房屋建设全过程监管,做到安全隐患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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