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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宣汉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2-04-30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背景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近年来逐渐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9年,县应急委成立了宣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并要求建立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预案。自政府机构调整后,相关部门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对预案涉及的部门职责及时调整。《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达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继印发,对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因此,为适应新的应急体系,我县《预案》需要重新进行修订。

二、《预案》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综合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宣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宣汉县气象局按照部门职责,组织起草修订《宣汉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预案》编制过程

宣汉县气象局于2021年11月正式启动,通过研究学习、征求意见和资料收集等多种形式,形成《预案》送审稿。

四、《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预案管理、附则(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等8个部分,主要内容为当我县范围内出现暴雨、高温、干旱、雷电、大风、寒潮、低温、冰冻、大雾和霾气象灾害时,从组织指挥体系、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调查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前安排应对措施。具体为:

(一)组织指挥体系。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灾害保障救助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监测预警。按照气象灾害的发生情况、发展势态、气象灾害预警等级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I级为最高级别。

(三)应急处置。当气象灾害达到预警标准时,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预警信息以专报的形式发送到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进入应急响应状态。

(四)恢复与重建。主要包括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调查评估,征用补偿,灾害保险。

五、《预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预案》内容,我局先后于2021年12月、2022年3月向25家单位进行了2次征求意见,共收到3家单位修改意见,其余单位反馈无异议。

由于应急预案的编制专业性较强,本预案编制过程中难免有疏漏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在后续实际运行中我局会根据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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