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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宣汉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3-26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公租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在继续做好公租房实物保障的同时,积极发展公租房租赁补贴,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居住需求,我局牵头制定了《宣汉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编制原由

  ()起草背景。我县此前未出台公租房租赁补贴正式发放标准,原租赁补贴主要参考2008年宣汉县物价局、宣汉县规划和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对应比例进行发放,无明确的范围条件、审核审批程序、补贴标准等具体规定,不能适应当前群众需要和实际工作。随着近年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和人口体量增加,我县已经呈现公租房实物保障不足的短板,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势在必行2021年9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保发〔2021261号,下称指导意见)出台,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总体要求、范围及标准、规范管理、组织领导等方面提供了遵循。因此,出台方案是落实上级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指示和要求,规范我县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现实需要,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起草依据。方案起草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保发〔2021〕261号)《宣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宣府办〔2020〕70号《关于落实减证便民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宣建发 〔2021〕15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2021年底,我局依据国家有关部委意见和省指导意见,参考周边县市方案,会同县财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形成方案初稿。在此基础上,我局一是通过党政网发文征求县级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意见建议,并按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将15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吸纳进入方案;三是召开有关部门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认为方案有政策依据、有住房困难群众现实需求、有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意见反馈、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和风险防控可控性;四是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取得县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二、方案关键要点

  (一)框架及首要说明。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补贴范围和准入条件、补贴标准与发放程序、动态监管与退出管理、补贴资金筹集及管理共5个方面内容,与中央省市要求保持一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规范性和操作性。

  (二)方案关键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上旗帜鲜明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租房保障全覆盖指示精神,体现因城施策、稳步推进、市场导向、动态调整、差别补贴、分类保障的基本原则;二是补贴范围及准入条件上保障政策和业务连续性,与《宣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的保障对象及相应准入条件有机统一,又体现租赁补贴侧重点,增加了住房困难群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选项和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手段;三是补贴标准与发放程序上密切结合我县公租房实物保障水平,既保底又限高,适当提高单位面积补贴标准,体现最低收入与中低收入群体的差别;四是动态监管与退出管理上适用已经出台的《关于落实减证便民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动态管理的通知》,通过巡查暗访、年度信息比对、举报投诉查证等方式加强租赁补贴对象动态监管,以此确定是否继续发放或取消资格;五是资金筹集及管理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主动预测下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并申报纳入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作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补贴资金。

  三、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31个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通过党政网书面反馈,均明确表示无意见建议,超过时间未反馈的其他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视为无意见建议;15名“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建议,我局积极吸纳并对方案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有关部门专家认为方案有政策依据、有住房困难群众现实需求、有其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意见反馈、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和风险防控可控性;县委政法委通过严格审查、风险评估,认为风险可控,依法给予备案。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批准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县县级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二是通过主管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三个层面,展板、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方案,提高广大群众知晓度;三是以东乡、蒲江街道为重点,召开社区干部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培训会,晰清业务操作方式方法,及时启动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完成年度租赁补贴计划任务;四是会同县财政局积极筹措本年度租赁补贴资金,确保按季度发放到位,同时积极申报下个年度租赁补贴计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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