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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汉县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文件解读

来源: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07-20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

根据《达州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达市202257号)要求及县政府领导安排,我中心庚即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召开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以达州市本级公布清单为基础,结合县本级单位实际,进一步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权力和责任,现已梳理完成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

一、达州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涉及10个单位,143个事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经梳理涉及10个单位(县委宣传部不涉及监管事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发生变化,增加了县综合执法局监管事项),140个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16个事项、县财政局29个事项、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1个事项、县自然资源局18个事项、县水务局19个事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个事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个事项、县交通运输局30个事项、县医保局2个事项、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3个事项。

二、达州市宣汉生态环境局因根据《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达市编委发202271号)遵照执行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

三、因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权责事项划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管理20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权责事项2项。

四、县自然资源局因不涉及对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事项的监管,删除未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梳理范围。

五、企业国有资产社会化交易项目实施主体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国资中心)。因县委宣传部暂不涉及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相关工作,所以未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梳理范围。

六、县医疗保障局因不涉及对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行政处罚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2个事项的监管,删除未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梳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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