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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森林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17     点击数: 人次

  宣府办〔202123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汉县森林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宣汉县森林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7

宣汉县森林专业扑火队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我县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四个清单的通知》(川森整20208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2039号)精神,按照队伍精干、装备到位、战斗力强的工作要求,以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为标准,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队伍组建

  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依托宣汉县消防救援大队组建,建制规模60人,下设3个中队其中县中队22人,南坝中队22人,渡口中队16人。县森林专业扑火队教导员、队长、指导员、中队长等职务分别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指导员、中队长任。

  二、队伍驻勤

  县森林专业扑火队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有营房和训练场地进行驻训、驻勤。县中队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驻地常年驻训、驻勤;南坝中队在南坝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驻地常年驻训、驻勤;渡口中队在渡口土家族乡政府专职消防队驻地常年驻训、驻勤。

  三、队伍装备

  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四个清单的通知》(川森整20208号)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运兵车、风力灭火机、风水灭火机、油锯、灭火水枪、森林消防水泵、割灌机、二号工具等相关物资装备。

  四、管理机制

  县森林专业扑火队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强森林专业扑火队伍的日常管理和和驻训驻勤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森林专业扑火队的装备配备,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时的后勤物资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县森林专业扑火队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标准,将森林专业扑火队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加大火灾扑救、队伍培训、应急演练经费保障力度。

  (二)完善意外保障。将县森林专业扑火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为县森林专业扑火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加强要素保障。常态化、系统化开展森林火灾基础知识、安全知识、避险知识、基本体能、灭火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等培训,不断提升扑火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森林扑火装备能力,逐步改善森林专业扑火办公、训练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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