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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来源:宣汉发布     发布日期:2022-08-23     点击数: 人次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2年高温天气森林防火禁火令

  自8月以来,宣汉县连续出现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41.9℃,部分地区达到重度伏旱,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高温天气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的通知》(川森防指办函〔2022〕50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

  禁火时间

  即日起至2022831日。

  二

  禁火区域

  全县所有林地、距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及林地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区域。

  三

  禁火规定及措施

  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爆破、焊接、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野炊、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各乡镇(街道)必须在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地、涉林景区以及其他林区要道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或标语,有条件的设置防火码

  (三)凡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必须主动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依法批准的除外)。

  (四)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

  (五)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主动承担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六)电力、通信线路和天然气管道及加油站、寺庙等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开展防火巡护,采取必要措施彻底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全面执行森林防火党政同责,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各毗邻单位、村组要认真落实护林联防联控责任,共同做好联防区内森林防火工作。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警,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情现场,科学指挥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

  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一律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引起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宣汉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宣汉发布高温预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宣汉县气象台202208220853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

  预计823—828日,宣汉仍将持续高温晴热天气,东乡街道、蒲江街道、马渡关镇、白马镇、桃花镇、上峡镇、厂溪镇、庙安镇、茶河镇、塔河镇、下八镇、大成镇、毛坝镇、胡家镇、黄金镇、新华镇、樊哙镇、华景镇、土黄镇、五宝镇、南坝镇、芭蕉镇、柏树镇、天生镇、普光镇、清溪镇、君塘镇、渡口土家族乡、黄石乡、三墩土家族乡等乡镇(街道)最高气温可达4042℃,其他乡镇最高气温达3840℃

  持续高温天气易引发火灾和人体中暑等风险;午后高温时段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合理用水;危化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风险管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请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御高温工作;

  2.注意防火,保障电力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预防流行疫情;

  3.高温环境下作业和需要长时间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午后高温时段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4.特别注意老弱病幼人群的防暑降温。

  宣汉县气象台2022821日发布一周天气趋势:

  822日:晴,2741℃

  823日:晴,2842℃

  824日:晴间多云,2842℃

  825日:晴间多云,2941℃

  826日:多云,2940℃

  827日:多云,2840℃

  828日:多云间阴,有分散阵雨,2738℃

  未来三天宣汉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

  823日全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5

  824日全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5

  825日全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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