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树土家族乡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乡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时,按照行政区城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办法,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办法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工作,漆树土家族乡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森林防灭火的应急扑救工作。
指挥长:汪宇(党委书记)
肖维(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陈有道(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周国(党委副书记)
漆晓山(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云辉(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若兰(党委委员、副乡长)
向建华(副乡长)
唐宗杰(副乡长)
成员:邓清华(财政所所长)
李立川(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
童元见(城乡基层治理办负责人)
王洪飞(民政办主任)
王学问(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汪国君(自然资源所所长)
符美波(漆碑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朝建(长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明均(朝阳村支部书记)
马业轩(乘龙村支部书记)
谢尚旬(松林村支部书记)
黄中立(琵琶村支部书记)
程易(杉木村党总支书记)
刘兆荣(花盆村党总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
所所长汪国君兼任。
指挥部下设防火办、火场指挥组、宣传报道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火灾扑救组、医疗救助组。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
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1、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乡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乡主要领导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主任:向建华
副主任:汪国君
成员:李立川、胡兴江、石月彬、向守权、向芹、赵余洲。
2、火场指挥组职责:
(1)组织实施火情应急处置办法;
(2)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
(3)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
(4)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
(5)掌握火情动态。
3、宣传报道组职责:
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宣传报道组:
组长:杨毅
副组长:李明泽
成员:牟鹏飞、向颖。
4、治安保卫组职责:
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受灾区域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治安保卫组:
组长:唐宗杰
副组长:周厚明
成员:李立川、杨坤国、曾能明、各村调解员。
5、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善后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毅
副组长:李明泽
成员:周厚明、王洪飞
6、火灾扑救组职责:
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协调灭火工作;负责召集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扑救组:
一组组长:陈周国
副组长:周厚明
成员:王洪飞、李迁、邓清华
二组组长:李云辉
副组长:梁荣
成员:赵余洲、王源、杜俱亚
三组组长:向建华
副组长:李立川
成员:牟鹏飞、姚小雨、冉启忠、唐君
7、医疗救助组职责:
负责做好火灾区域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助组:
组长:李若兰
副组长:王进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本方案启动后,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灭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职能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灭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乡森林防灭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
1.发生在县界、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2.受害面积超过20公顷森林火灾、3.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4.需要县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乡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的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四)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森林火灾善后处理
(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资源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四)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五)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乡级单位、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书记为所在单位和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乡、村资源部门及护林员为具体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方案的管理和调动
(一)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商结果,按照本办法启动。
(二)在本办法的执行过程中,对该办法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