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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2-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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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川渝通办 户口迁移 | ||
信件内容 |
户口迁出地为重庆市峡口镇派出所未出具迁移证,并说明川渝通办户口迁移为网上迁移,不需要出具户口迁移证,迁入地为南坝镇派出所,要求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方能办理户口迁移,宣汉政务服务中心也要求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大学生毕业户口迁移难道不属于川渝通办户口迁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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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宣汉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向您作如下解释和答复: 曾宏志,男,汉族,出生日期2001年1月19日,原户籍地:四川省宣汉县下八镇水井街。2019年08月26日该人员因大中专招生将户口迁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现该人员大学已经毕业,申请将户口迁回到原户籍地。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川渝黔一站式迁移业务”相关文件规定,“川渝黔”三省范围内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时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将户口迁移至原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可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入户地户口薄等相关资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一站式迁移。” 经核实,曾宏志已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毕业,因其原户籍地是宣汉县下八镇水井街,本人可到宣汉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 并于2022年7月6日电话告知当事人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经办科室:宣汉县户政出入境管理大队 经办人:胡金玲 经办人电话:0818-5230136
宣汉县公安局
2022-07-06 |